梅县区杨先生:我是梅县区畲江镇的被征地农民,现在政府在移民安置区给我置换了一块地方让自己建房,但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请问我能否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梅市府办[2008]2号)中的《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程序》规定,我市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下材料: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