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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属出让性质无需补交出让金

梅州日报  2015-05-21 11:53

梅县区姚先生:我在梅县区华侨城有一栋三层的自建房,现在想要过户给他人,除地税部门收取的税费外,国土部门还要收取哪些费用?

梅县区国土资源局:如土地属划拨性质的,需按规定办理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办理转让手续。如果所建房屋土地占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的,则缴交出让金1048元/m2(商住用途)、696元/m2(住宅用途),房屋占地面积超出200平方米,则需整宗地进行地价评估,并按评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

如土地属出让性质的,则无需补交出让金。在已办理出让土地证房产证的前提下,过户给他人(即办理转让手续),均收取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5至30元,建档费80元,工本费20元,工程测量费120至250元(超过250元的,由有资质的测量部门计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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