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梅江区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三角镇湾下村5、6组的一座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据了解,这处房屋位于江南新城规划红线范围内,已于2013年5月经过丈量登记和签名确认,并公示了丈量数据。
房屋征收部门于2014年1月向被征收人送达估价报告书,梅江区人民政府也于2014年2月发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将补偿款提存至梅州市嘉应公证处。但被征收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对房屋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在规定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为了保障江南新城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梅江区人民政府向梅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区法院已依法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到目前为止,江南新城铁路以北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和附着物征收已基本完成,房屋征收签约达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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