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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方案公示的公告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03-11 11:52

关于梅州市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方案

公示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推动梅州城区扩容提质的战略部署,确保重要项目落地,通盘考虑与统筹整体城市土地价值,实现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城市规划管理,梅州市完成了《梅州新区(江南新城)规划优化》工作。2015年6月,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重新启动,并于2015年对成果进行了公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近期,对规划成果进行了优化完善。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公众参与性,现将《梅州市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方案通过网站、现场展板等形式再次进行批前公示,进一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科学规划。

公示期为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21日,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登陆指定公示网站查询、公示现场观看等方式来了解相关规划内容,请您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公示受理部门:梅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电子邮箱:mzbyzx2012@163.com。

联系电话/传真:0753-2242099(电话)、0753-2242819(传真)(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通信地址:梅州市嘉应中路42号规划局大楼二楼208室(来信请在信封注明:江南新城公示反馈意见)。

邮政编码:514021。

现场公示地址及时间:梅州城区院士广场入口处四角亭、梅州城区剑英公园入口广场、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大楼一楼大厅(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21日);

公示链接网址://www.mzghj.gov.cn(梅州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3月11日

梅州市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江南新城位于梅州中心城区南部,规划编制范围北至丽都路,南至长沙小密,东至客天下和东部山体山脚线,西至农科所、旧206国道,总用地面积约24.0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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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区位

二、规划原则

(一)生态优先、整体协调

重视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使城市建设与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相协调。对地区整体用地功能布局提出优化建议,结合自然河涌、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预留景观视线及开敞绿化廊道,营造紧凑有序的“山水城市”生态结构。

在遵循生态优先的基础上,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规范前提下,与已审批或正在编制的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相协调,做到区域整体协调发展。

(二)传承创新、可持续发展

在规划中加强对客家历史文化的地域特色文化研究,传承创新客家文化精髓,优化提升区域整体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突出标志景观区域,创造城市新形象。

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务实科学、适度超前

立足梅州经济、社会、环境现状,科学规划,编制面向实施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建设宜居宜业的梅州新城市中心。

同时应体现适度超前的原则,以高标准公服配套、高效交通系统构建、高质量生活环境营造为要求,建设集约,高效,生态,低碳新型城市化创新区。

(四)产城互动、城乡一体

坚持以城带产,通过城市功能升级,激活传统产业,催生新兴产业。坚持以产促城,以产业升级提升城市内涵,以经济繁荣增进都市繁荣,增强城市发展活力。通过“产城互动”,助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城市文化普及化。

三、功能定位

本次规划力争将江南新城发展成为:扩容提质佳实践区,粤东地区总部经济区,世界客都文化休闲区,生态宜居低碳示范区。

江南新城定位为:梅州市新的市级商务中心、商业中心、文化休闲中心。

四、空间结构

本次规划突出“大分区,小混合”的理念,形成“一脉三区多板块”的功能结构。

一脉:江南新城南北城脉,是城市重要轴线,融生态、文化、活力与一体。

三区:由北往南分别是剑英湖区、总部商务区及生态休闲区。

多板块:包括文化休闲娱乐区、商业生活区、宜居生活区、火车站商贸区、配套发展区、滨水休闲区、客家文化艺术区、泮坑水库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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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功能结构图

五、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区可容纳居住总人口约18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为24.05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5.16平方公里(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4.96平方公里,区域交通用地0.20平方公里)。

六、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为依据,按照总体功能布局安排土地用途,将规划用地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

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4.05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5.16平方公里(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4.96平方公里,区域交通用地0.20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面积为889.38公顷。商业设施、商务设施用地主要沿剑英大道、吉祥路及客都大道布局,居住用地主要在剑英公园及沿广梅汕铁路以南布置;物流仓储用地集中布局在旧206国道东侧,广梅汕铁路附近;绿地和广场用地主要结合剑英湖及以南轴线布局;梅大高速以南保留部分农林用地。

规划采用三级图则控制体系,分别为片区总图则、管理单元图则、地块图则。控制内容主要包括:

(1)强制性控制内容:土地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三类)。

(2)除以上内容外,其余为指导性内容,是参照执行的指标。主要包括地块面积、人口数、停车位、土地使用兼容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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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土地利用规划图

七、道路交通规划

1、区域交通衔接

(1)客都大道西延接X026,形成城市外围快速外环。

(2)提升X026,增加联系梅江西高铁站的快速通道。并预留梅河高速与高铁站的联络线。

(3)优化中环,取消彬芳大道作为中环路的组成部分,采用中环东路-学子大道替代。

(4)将S333提升为放射线,加强与西阳片区的联系。

(5)将G206提升为放射线,并规划梅江西侧通道,增加与畲江新城的联系弱化望江北路交通功能。

2、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五横五纵”主干骨架路网结构。

(1)五横:丽都路、如意路、中环路、安康路、客都大道。

(2)五纵:华南大道-旧206国道、剑英大道、吉祥路、彬芳大道、金燕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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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道路交通规划图

八、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45.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9.73%。具体各类配套设施用地如下:

(一)教育设施

规划中学5所,小学7所,九年一贯学校3处,幼儿园20处,保留中等专业学校一处。规划范围内中小学用地共52.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54%。

(二)文化体育设施

规划设置3个文化活动站(中心),3个群众性体育运动场地;设置14处文化室及14处居民健身场所。规划范围内文化与体育用地面积共约22.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5%。

(三)医疗卫生设施

保留扩大田家炳医院1处,新增紫合医院1处,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处,其中一处为独立用地设置。社区卫生站6处,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4处,规划范围内医疗卫生用地面积约为21.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7%。

(四)社区服务设施

规划设置老年人福利院1处、老年人服务中心1处,老年人服务站点25处,街道办事处3处,派出所3处,社区服务中心3处,社区居委24处。

(五)商业服务业设施

在规划范围内居民集聚居设置肉菜市场共12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满足市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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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九、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与广场总面积281.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18.84%,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5.7平方米/人。其中,公园绿地(G1)占地157.68公顷,防护绿地(G2)占地120.16公顷,广场用地(G3)占地3.94公顷。

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157.6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量的10.54%。规划范围内规划2处综合公园:剑英公园、马鞍山公园。社区公园为多处点状的独立公共绿地,以500米半径均匀分布于新城各片区,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满足居民日常景观休闲需求。社区公园可结合本地植物设计配置,以景观休闲为主。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总面积120.1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量的8.03%。主要是布局于客都大道两侧及广梅汕铁路及梅大高速两侧。

十、市政工程系统规划

竖向规划

道路竖向:按照满足使用要求,节省土方和减少防护工程的原则,规划新建道路填挖高度和深度都不宜太大,并且须与现状道路、高速及铁路的竖向充分衔接,不改变铁路和高速的竖向高程,满足使用要求。规划大部分道路坡度控制在2%以内,特殊地段干道坡度不宜超过5%,且长度不宜超过300米,支路不宜超过6%。道路的坡向应尽量与雨水排水方向一致,以便于管道的敷设,减少管道的埋深。

用地竖向:由道路围合的地块内部高程应略高于周边道路,以利于场地雨污水的顺利排放;同时考虑建设地块与周边道路的衔接,以0.3m~1.0m的高差为宜。场地内部坡度可根据具体的建设类型进行调整。当道路围合的地块为住宅用地时,场地内部可尽量保留原有地形,适宜在确定了修建性详细规划后根据建筑的布局再进行土方平整。而当道路围合的地块用于建设大型公建时,规划宜统一进行土方平整,将较高处的土方填于低凹处,尽量使平整后的地坪坡度小于3%。对于土地平整后地坪坡度小于3%的地面形式规划采用平坡,地坪坡度大于3%或坡长大于300米的,宜采用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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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竖向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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